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财务人员各一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踏实;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1978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要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会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财务人员持会计证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尚未解除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18年4月27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止。应聘人员请认真填写《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市土地储备中心邮箱:gpstdcbzx@163.com。
(二)资格审核
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根据应聘报名情况,在5月15日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应聘条件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电话通知其本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等原件到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桂平市凤凰新区)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承诺书》。
(三)组织面试
1、面试采用问答式。
2、面试成绩不达 60分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获聘人员请按市土地储备中心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
(七)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受聘人员薪金待遇按照中共桂平市委员会第十三届 83次常委(扩大)会议明确标准执行,并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八)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被聘用者违犯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聘用者违犯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土地储备中心工作的;
5.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土地储备中心形象的;
6.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解释。公开招聘电话:0775-3330505。联系人:周洁
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