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递补人员
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考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在相应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唐梦寒等48名考生进入面试范围(详见附件)。
请以上递补考生按照《审计署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要求完成面试确认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专业测试安排
专业测试时间为3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地点在审计署机关办公楼(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
请考生在3月24日上午7:30—8:3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黑色签字笔到审计署机关办公楼北门签到入场,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3月25日(周日),上午9:00开始至当日考生全部面试完毕,地点在审计署机关办公楼(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
请考生在3月25日上午7:30—8:3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黑色签字笔到审计署机关办公楼北门签到入场。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中午未完成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和用餐。
(二)注意事项。
1.面试分21个小组同时进行,其中:报考署机关的考生按照职位分3个小组,报考特派办的考生按照所报考特派办分18个小组。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资格审查有关材料原件(如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招考单位将按照规定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电脑、IPAD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再取回。
4.每个面试组分职位采用随机抽签的形式,按序号由小到大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个人物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送交本人,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离开。
四、体检和考察安排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测试成绩×15%。
体检安排在3月26日上午,初检和复检地点均在北京。为保证体检结果公平公正,体检集合的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署机关职位体检比例为1:2,特派办职位体检比例为1:1。
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考人数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被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我们将在体检和考察等后续环节进一步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应在面试前2天告知招考单位。
(三)请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审计署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