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梧州市万秀区2018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日至2000年5月2日期间出生);
(四)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士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编人员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5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 2018年5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梧州市万秀区西堤一路5号)。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照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梧州市万秀区2018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者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
3.资格审查由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梧州市万秀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此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学历职称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四)考核、体检
1.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察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
(1)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考生的体检由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3)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
招聘单位和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并报梧州市万秀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梧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报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制度,并由梧州市万秀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要坚持原则,照规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
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74-3866595)。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4-3886628)。
2.监督电话: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万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774-2023991、2024563)。
相关网站:梧州人才网。
本《公告》由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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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