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科研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4.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年龄放宽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岗位 类型 |
人数 |
专业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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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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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
2 |
经济学类、政治学类 |
30岁及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在35岁以下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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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表(见附件)、成果代表作及其他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nskyzp2018@163.com。
3.对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报名人数较多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成果等综合评价,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4.进入考试名单将在报名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宁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ky.nanning.gov.cn/)公布。
(二)考试考核
1.按实际招聘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如果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报南宁市人社局核准许可后开考。
2.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试形式,一般情况下不进行笔试、而直接组织面试,必要时先笔试后面试。确定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之后以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考试总成绩。
3.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等时,依次以职称、学历、成果高者优先)。
4.经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体检
由我院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发现身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公开招聘结果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市编制办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办理聘用、工资等手续。
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应聘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同意聘用后,正式录用入编,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六、其他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宝路3号7楼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771-5530722
邮 编:530022 电子信箱:nnskyzp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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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会科学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