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合计5个,均为实名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资及待遇执行。
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思想品德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具备团队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个人简历1份;
(3)近期1寸证件照2张(1张贴于报名表相片栏、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方以备用);
(4)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6)获奖材料各1份;
(7)国家机关(含参照公考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注意:所提供的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再提交。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者须在通知现场审核的时间内,由本人持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到我校人事科现场审核(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信函邮寄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快递报名期限: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5:00时止(以我校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人事科;邮编:541003。
4、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其他说明
不符合本招聘简章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调整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运用能力等。考试成绩和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网站,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需要笔试的岗位(专技十二级),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城市建设学校网(http://http://www.gxcjx.cn)上公布。直接面试的岗位(专技十级),我校根据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面试。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素质潜能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急与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关系、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和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学校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我校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统一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网上公布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七)聘用
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负责解释。
五、其他事宜
1、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城市建设学校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负;
2、联系电话: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人事科0773-3612083;
3、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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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