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5月11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1.考生确认参加面试的,请发送电子邮件至tiyurenli@126.com,并同时传真至010-87183085。
2.邮件和传真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司(局)××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正文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5月11日17时前传真至010-87183085或发送扫描件至tiyurenli@126.com。
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后,又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5月15日17时前传真至010-87183085或发送扫描件至tiyurenli@126.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9:00
地点: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103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详见附件3)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进行。考生务必于当天8:30之前进入候考室,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天坛饭店对面,地铁5号线天坛东门站向东约800米,乘坐34路、35路、36路、41路、60路等公交车在体育馆路站下车即可)。
五、专业科目考试
参考人员:报考竞技体育司职位考生
考试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4:00。
考生务必于当天13:30之前进入候考室(具体地点资格复审当天通知),并进行考试顺序抽签。考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
六、体检和考察
每一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某职位面试考生少于3人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无专业科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有专业科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体检定于2018年5月21日上午进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妥善安排好食宿、交通,有关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10)87182210
相关附件: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