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渔政船舶普通职员公告》,岗位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就有关考试、聘用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考试、聘用原则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招聘渔政船舶普通职员工作,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梧州市农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实施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渔政船舶普通职员考试、聘用工作,按照“发布考试、聘用工作通知→岗位知识考试→业务技能考试→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公开招聘渔政船舶普通职员考试包括岗位知识考试和业务技能考试。岗位知识考试重点对渔业船员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进行测试,业务技能考试对渔政船舶普通职员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技能进行测评。
(一)岗位知识考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二)业务技能考试方式:技能操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三)考试总成绩=岗位知识考试成绩+业务技能考试成绩
(四)考试大纲:
1.2014年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船员考试大纲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大纲》
4. 《关于珠江水系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航线培训、考试和签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海船员〔2011〕24号)及其相关通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海船员字〔2007〕620号)
四、考试组织实施
(一)岗位知识考试(2018年5月18日)
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及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市农业委员会负责。
1.笔试时间
上午 9:00—11:30
2.笔试地点:梧州市交通职业培训学校。
3.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4.评卷及成绩发放(考试结束后15日内)
市农业委员会组织统一评卷。应聘人员凭电话通知到市农业委员会领取成绩单(市农业委员会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30号)。
5.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农业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梧州市农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二)业务技能考试(实操评估,2018年5月底前完成)
业务技能考试工作由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实施。
1.确定业务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业务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实际比例确定进入业务技能考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业务技能考试范围人选。
2. 业务技能考试资格初审。市农业委员会负责通知进入业务技能考试范围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户口簿。
若有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业务技能考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递补时间节点由市农业委员会另行确定并公告。
进入业务技能考试人选名单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农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业务技能考试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业务技能考试的组织和实施。业务技能考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 号)文件执行。业务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业务技能考试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经负责组织考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业务技能考试。
4. 业务技能考试内容及方式。业务技能考试考察应聘者对渔政船舶普通职员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技能进行测评。
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业务技能考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业务技能考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业务技能考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业务技能考试地点由市农业委员会另行通知。
6.业务技能考试成绩在该岗位全部人员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核(2018年6月20日前)
1. 确定考核人选。业务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岗位知识考试成绩+业务技能考试成绩,在业务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岗位知识考试成绩加上业务技能考试成绩总成绩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公示(2018年7月底前完成)
1.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市农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办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复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岗位存在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公示。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实行公示制度。拟聘人员在市农业委员会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农业信息网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渔政船舶普通职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公开招聘渔政船舶普通职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联系方式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人事科,咨询电话:3892158。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