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上林县教育局,用人单位为上林县教育局主管的公办高中上林县中学、上林县城关中学、上林县民族综合高中。
三、招聘对象
(一)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择业期内的2016年、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流动人才。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合格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全部资格条件,否则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择业期内的2016年、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流动人才,必须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全部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应聘。具体事宜可咨询用人单位。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南宁人才网(http://www.nnrc.com.cn)查阅招聘简章。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一是网络报名。下载填写报名表,于2018年6月19日前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由主管单位组织用人单位进行网络审核(上林县中学电子邮箱:szbgs1929@163.com;上林县城关中学电子邮箱:chengzhzhaopin@163.com;上林县民族综合高中电子邮箱:slmg5229788@163.com)。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二是现场报名。在面试点现场递交报名表,用人单位现场审核应聘资质,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予以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主管单位组织用人单位在网上审查(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要求及咨询电话见附件)或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岗位,已签约我县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招聘岗位免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程序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进行。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林县教育局会同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上午9点
面试地点:上林县中学(广西上林县大丰镇大丰街106号)
七、考核
七、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影响到确定考核人选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前,招聘单位与被考核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考核要求。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性等。
八、体检和公示
上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机构为上林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
拟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上林县教育局、上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和流程于2018年8月31日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记入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上林县中学 0771-5222263
上林县城关中学 0771-5280337
上林县民族综合高中 0771-5229788
监督电话: 上林县教育局 0771-5220319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5222005
点击下载>>>
上林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