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隶属玉林市水利局,是正科级纯公益性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考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玉林市城区堤防管理范围内堤防、护岸、排涝泵站、闸坝、穿堤涵闸等各类防洪排涝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负责对玉林城区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监督和管理,参与审查有关玉林城区河道开发利用规划;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据行政法律法规对市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察;负责做好城区防洪工程管理范围的水土保持、灌溉工作;承办市政府、市水利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运行管理人员10名。(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广西。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有服务精神,遵守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外运行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登记表》(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及有关招聘岗位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
3.一寸近期彩色相片电子版(以“岗位+姓名”命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考、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 5月24日- 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玉林市水利局(玉林市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75-2802956、0775-2852956(传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现场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8年5月30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地点:玉林市水利局(玉林市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8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载明。
笔试和面试命题制,由市水利局组织专家或专业人士按入闱封闭有关规定执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按考生报考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以上开考,如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市水利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市水利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开考。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三)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玉林市水利局(人防大厦8楼)公告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试名单。面试结束当天在玉林市香莞路26号市人社局公告栏和玉林市水利局(人防大厦8楼)公告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和考核,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试用期月工资2100元,正式聘用月工资2300元,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附件下载:
玉林市水利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