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作风正派,品德端正;热爱工商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优先;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得应聘: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4、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时间:5月24日—6月1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5:50,正常上班时间)。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张近期一寸照片。)
(二)报名地点:象山区政府三楼人社局,联系电话:3835416。
(三)面试时间、地点待定。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面试对象的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聘用对象。
(四)工资待遇:按象山区政府聘用人员待遇确定,缴纳五险一金。
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