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8日~2000年5月28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具体职位详见《2018年度来宾市第一中学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考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进入考核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核。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5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查询。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来宾市第一中学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8:00~6月14日18:00。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18日17:00前。
(四)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人社局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考核人选公布时间:2018年7月01日前。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直接考核的人员进行政审,同时审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还要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时间: 2018年8月2日前。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主管部门、人社局审核,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整理拟聘人员材料,经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18年8月10日前。
其他不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北二路238号,来宾市第一中学现代教学中心楼五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0772-4212648 邮编:546100
附件下载:1.2018年度来宾市第一中学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来宾市第一中学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