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政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6月2日(星期六)。
(二)地点: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0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D区),可乘12、42、45路公交车,到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提前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8年6月2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2)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D区)体育馆报到并现场验证。考生应提前了解体能测评考点地理位置,合理安排交通、食宿,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后所有考生在成绩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772-2825457
联系电话:13768891788(仅限体能测评当日联系)
附件下载: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