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河池市公安局机关文职岗位、勤务岗位辅警170名;河池市公安局应急处突岗位辅警100名;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文职岗位、警务岗位辅警100名;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文职岗位、警务岗位辅警3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三、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一)文职辅警岗位应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 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应急处突辅警岗位应聘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排爆、游泳等专业特长及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5 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三)勤务辅警岗位应聘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 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监管场所勤务辅警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8年5 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以上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法律规定不得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集中报名时间结束后,凡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可随时前来报名,用人单位将根据岗位空缺、实际需求情况等,参照本次招聘程序及要求视情开展招聘工作。
(二)报名地点:
报名应聘市公安局机关辅警岗位的到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778-2116006;
报名应聘金城江分局辅警岗位的到金城江分局政工科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351号(金城江分局办公楼8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778-2290882;
报名应聘宜州分局辅警岗位的到宜州分局政工科报名,地址: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9号(宜州分局办公楼9楼政工室),联系电话:0778-3235583。
(三)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携带《河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自行在河池人才网下载)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
五、面试、体能、体检及政审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不同类岗位设计不同的测试内容,简要测试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交流和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测试内容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在河池人才网另行公告。
(二)体能测试:设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项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见附件3)。应急处突、巡逻防控岗位辅警在上述三项测试基础上,增加测试100米跑项目。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河池人才网另行公告。
(三)体检:经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考察合格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一)根据不同岗位实行按岗定酬制度,辅警月基本工资为1800-2300元,聘用单位每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二)聘用满一年后,每年增加工龄工资20元/月。
(三)在考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奖励制度。
(四)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附件下载:1.河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河池市公安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