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的辅警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主要安排在天等县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开展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参与、支持非法组织活动,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二)热爱公安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本人没有违法犯罪前科、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及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四)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五)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在165cm及以上,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参照公考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警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法律专业、医护专业、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有熟练驾驶技术、有文体特长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及录用方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录用。录用按照面试结果排序,随后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的人员空缺,依照考生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辅警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再聘用;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与天等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二)被聘用辅警的工资待遇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标准执行,月工资为每人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部分),单位部分社保由单位负责;辅警工作时间统一着配发的制式服装;所有被聘用辅警人员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退役证。
(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1日。
(三)报名地点:天等县公安局政工室(5楼513办)。联系电话方式:天等县公安局政工室周警官,电话:0771-3535911
天等县公安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