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附件1)。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8:30(星期三)
(二)地点: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号,市内可乘坐1路、2路公交车到职业学院站下车) 。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具体体能测评项目规则见附件2):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法医职位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体能测评考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请登录河池人才网点击“河池市2018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确认”链接,进行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认。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08: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并现场验证。未携带有效证件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0778-2307316;
河池市公考局:0778-2558787。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公考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