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名单
招录机关根据选调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40%+面试合格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体检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体检,确定陈清弘等55人为我市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1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7:20。
体检集中地点:中共玉林市委党校(玉林市教育中路92号)教学楼一楼第一报告厅,乘坐2路a线、3路、11路公交车到党校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费用
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当天每人预收310元,请考生自备好10元零钱)。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伟维,0775-2806803
附件下载:
2.体检须知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