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要求
(一)交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2名):
1.法律专业人员(1名):男性,年龄18-30岁(1988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法律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专业人员(2名):男性,年龄18-30岁(1988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 退伍军人(5名):男性,年龄18-30岁(1988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身高1.75米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4.其他执法辅助人员(4名):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5岁(1983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
(二)交通运输管理辅助人员(13名):
1.交通运输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人员(7名):男性,年龄18-30岁(1988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专业人员(2名):年龄18-30岁(1988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财务专业人员(1名):年龄18-30岁(1988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务及相关专业。
4.其他专业人员(3名):男性,年龄18-32岁(1986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
(三)信息技术专业辅助人员(3名):
1.信息类专业人员(1名):年龄18-35岁(1983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技术及相关专业(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设备安装维护及office类办公软件操作)。
2.12328交通运输热线服务人员(2名):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年龄18-30岁(1988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之间,中专以上学历,熟悉office类办公软件操作,普通话标准,同等条件下懂本地话优先。
(四)公路桥梁专业辅助人员(1名):
交通工程类(1名):路桥、勘设、造价、土木、监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5岁(1983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
(五)航政管理辅助人员(1名):
港航专业人员(1名):港航、水利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0岁(1988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
二、招聘范围
广西区,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玉林市一环东路192号),咨询电话:0775-2856920。
3.报名材料: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自行在网上下载《玉林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格审查的,在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张贴公布。
五、面试方式及时间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岗位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
2.面试时间:2018年6月22日。
3.面试地点:在准考证具体载明。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计划招聘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以往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可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试用期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依照国家《劳动法》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和其工作表现续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后月工资2500元(含个人需缴纳社保五险费用)。
联系人:张颖,联系电话:0775—2856920。
附件下载: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