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下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审核。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一周。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8年5月31日至6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不接受资格审核。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502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洪胜路5号丽汇工业园5楼5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950207。
四、面试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下载打印《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贴与网上报名时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设置为单面一页,统一用A4纸印 (下同)。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普通话等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2018年应届毕业生交就业推荐表1份;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各1份(例如,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证明材料比如工作经历证明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需要审核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按手印,原件可现场提交或通过快递邮寄),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会提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5.咨询电话:0771-4950207
传真号码:0771-4518901
通讯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洪胜路5号丽汇工业园6楼603办公室(邮编:530031)
原标题:2018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核通知
附件下载:
3.个人声明.doc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