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以上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同时电话确认。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 “×××确认参加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内容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邮箱:tangbq@nea.gov.cn <mailto:tangbq@nea.gov.cn> 电话:029-81008090,传真:029-81008091。
(二)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于5月15日17时前传真至029-81008091或发送扫描件至tangbq@nea.gov.cn,同时电话告知我局。放弃面试但不按规定提交放弃声明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在邮件、传真中注明。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8日面试前,入闱管理后,接受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应附书面说明)。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用工关系证明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特别提醒:属于社会在职人员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考局备案。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8年5月18日(周五)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与科技四路十字以东约100米路北,秦唐12栋10号楼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办公楼。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签订保密协议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并到指定会议室休息,封闭期间严禁走动和泄露试题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一)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否则,该考生自然淘汰。
(二)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依据实际计算结果,保留所有小数位数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三)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该职位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三)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通讯方式变化的请及时告知。
(四)联系方式:029-81008090(电话)
029-8100809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