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2097786930@qq.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职位代码:××)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5月16日24时前传真至0471-2241738。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于2018年5月17日8时至12时进行,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52号,市内乘坐58、52、20路公交车,胜利路西口站下车)。
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格式从报名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2018年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如有二学位也要注明专业)。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考报名推荐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一份。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详见附件4)
6.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拟于2018年5月18日进行,当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具体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乡古路板村村北400米(沿机场高速到呼和浩特市大学城后继续向北4公里路东,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尽早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期间,为方便考生前往面试考点,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门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52号)设有考生接送车辆,每天7时准时发车。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于5月23日进行,考生需携身份证,于当天上午7时在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门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52号)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能测试时间定于5月24日。考生需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7时报到,报到地点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门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52号)。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通用能力要素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要素成绩×30%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考生近期少食用油腻食物、不要饮酒,体检当日空腹。
(三)体测时请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联系方式:0471-2242588(电话)
0471-224173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