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招聘单位: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一)
招聘数量:1名
专业:地质类和地球物理学类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资格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前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间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应聘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方式
1.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报名;
2.外地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应提交材料扫描(A4纸规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xhyq2665782@163.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11日
2.地点:梧州市龙圩区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信息中心六楼综合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74-2665782 18177429037(浦先生)
4.收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7时前。
(三)报名手续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现场核验。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原件审验在面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审验的作放弃报名处理。
(四)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不达比例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外地应聘人员不能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一)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新招录人员(无工作经验)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工作经验)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能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缴交连续满一年养老保险的凭证可不用“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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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名表
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