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
(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下同),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笔试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二)报考非免笔试岗位存在考试违纪或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列入面试入围人选。
(三)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由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报考免笔试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同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下载打印《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贴与网上报名时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亦可粘贴电子照片后与登记表一同打印);设置为单面一页,统一用A4纸印(下同)。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普通话等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各1份(例如,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证明材料比如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面试前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7月2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在7月20日前提供学位证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需要审核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联系电话:0771-5826395,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工作时间传真号码:0771-5826380),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11楼1121室),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按手印,材料可传真,原件通过快递邮寄),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5.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会提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五、其他事项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请各收阅此公告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自行加入微信群:2018年青秀区教师公招复审群,各人员请以报考岗位号末三位数+姓名申请加入,例如:001张三,入群后并以此命名)。
群二维码: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