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岗位计划:创城办工作人员5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思想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传播类优先考虑。
4.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特别是熟悉编辑使用微信公众号。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党纪、政纪受过处分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日-1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发送报名登记表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至邮箱xcb3228408@163.com。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工资待遇
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待遇参照银海区财聘人员标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9-3228408/ 13978948980 小陈
北海市银海区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