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下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报考非免笔试岗位,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列入面试入围人选。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县招聘工作人员进行通知,递补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我县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地点、时间
(一)我县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附楼一楼接待室)。联系电话:0771-8243084、0771-8229591,联系人:农老师,韦老师。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原件。
1.《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在“广西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下载打印《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面试前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必须在7月2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3.普通话等级证。
4.身份证。
以上材料2—4项还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在复印件空白处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其他要求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二)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按手印,材料可传真或扫描后传到邮箱),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外省籍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处理。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通过传真(传真号码:0771-8233678)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rs8223408@126.com)的方式,发送相应的材料或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五)我县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由我县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六、公告发布网址
宾阳政务网:www.binyang.gov.cn(首页---政务新闻---宾阳教育信息),请及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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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