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查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一、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属中专(含中师)学历的,还必须提供户口簿(生源地为本市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转回本市的,需出具入学前转出地派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属国外、境外学历的,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属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的,还需提供户口簿、随军家属审批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资格复查时发现与个人报名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有关咨询电话如下:
市教育局 0775-4573877
市高级中学 0775-4588422
市江南中学 0775-4332645
市民族中学 0775-4589568
市荷城初级中学 0775-4369059
市达开实验小学 0775-4270077
市特殊教育学校 0775-4573516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贵港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