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一)参加笔试的对象
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报名应聘来宾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并且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笔试的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018年6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提前15分钟进考场);
2.笔试地点: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可乘坐K1、19路公交车到达)天和1号楼602、603、604号教室,考场安排情况详见附件(注:共分为3个考场)。
(三)笔试须携带的材料
请各应聘人员自行携带水性笔具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试的对象
经笔试合格的人员,具体名单在微信2018年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工作群发布;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1.体能测评时间: 2018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于当日7:40前达测评地点名、签到);
2.体能测评地点: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可乘坐K1、19路公交车到达)体育场;
3.体能测评项目:男子(女子)纵身摸高;男子(女子)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分年龄段计成绩。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四)体能测评须携带的材料
请各应聘人员自行携带水性笔具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自备运动装备参加体能测评。
三、面试
(一)参加面试的对象
经笔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人员,具体名单在微信2018年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工作群发布;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8日(星期五)8:00开始;
2.面试地点:来宾市公安局1号楼7楼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
3.集合时间:2017年6月8日7:30前;
4.集合地点:来宾市公安局综合办公楼前国旗旗杆下。
(三)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评分标准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四、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各参加应聘人员要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自带饮用水及少量食物,并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并签订承诺书。
(二)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时所有应聘人员须签字确认本人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三)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候考期间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面试结束后,要迅速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不得返回候考场。
(五)参加各项考试、测试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试测试,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及考官的安排,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来宾市人才网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
附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
来宾市公安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