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来宾市广播电视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来宾市决定公开引进2名播音主持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新闻主播2名(男、女各1名)。
本次引进人才主要从事来宾市电视台《来宾新闻》栏目新闻主播。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闻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事业心,有奉献精神;遵守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男: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一级甲等,具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六)近三年本人或其电视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节目奖、电视播音(主持)一等奖或者新闻奖一等奖者等特别优秀人才,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可放宽至一级乙等。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违法受过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给予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可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相关待遇。
(三)享受市政府播音主持专业引进人才岗位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将《来宾市广播电视台引进播音主持特殊人才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彩色全身近照的电子版,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播音主持作品等发送至电子邮箱:lbtvbgs@163.com(来宾TV办公室的拼音首字母,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播音主持特殊人才),以收到来宾市广播电视台回复邮件或电话、短信等方式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7个工作日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咨询来宾广播电视台,咨询电话:0772—4277855。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并通过电话和网络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及试镜。根据播音主持岗位的特殊性,采取面谈和试镜相结合的方式引进。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对面谈及试镜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按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四)考核。对考核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五)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组织拟引进人员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来宾市广播电视台与引进人才签定就业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6个月。
(二)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因个人身体或业务等因素,不再从事《来宾新闻》栏目新闻主播岗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市政府播音主持专业引进人才岗位津贴待遇。
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