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包括直接考核的岗位)详见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暨1978年
6月13日及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博士学历人员工作经验可放宽至一年以上),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1973年6月13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到55周岁(1963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能够服从我院多院区工作岗位安排;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持虚假证件报名的;
(6)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医院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法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或误报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2.采用直接递交或邮寄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名截止前无法回复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4.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6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1-2188258, 2323511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华东路10号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30011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参加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需带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1)《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请贴上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
(2)应聘者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3)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4)已参加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并写明本人人事档案托管情况;没有参加工作的待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单位证明或者本人档案情况说明。
(5)其它材料。
(6)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彩色7寸生活照1张(请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
2.关于资格审查有关说明: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请关注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网站的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3.关于缴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50元,在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缴费。
(四)考试与考核
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请关注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网站的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3.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即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岗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
(1)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医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4)参加面试考生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试题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方案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成绩计算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考核
由我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 (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总分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院统一安排在本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
我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公示
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八)聘用合同的签订及待遇
受聘人员到医院工作后,由医院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公开招聘新进医院的初任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如受聘人员无法按期到岗或签合同时无法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则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医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2188307。
五、联系方式
瑞康医院网网址:http://www.gxrkyy.com/
人力资源部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华东路86号瑞康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西5楼,邮编:530011。电话:0771-2188258, 23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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