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应急特勤队辅警70名,其中女性10名,男性6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崇左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1日至2000年6月11日出生,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男性身高1.65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口吃、色盲等。
5.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熟悉越南语、法律专业、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有熟练驾驶技术、有文体、写作特长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参照公考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公安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3.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信用记录。
4.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8)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大新县公安局七楼705室。
(四)报名材料:1.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等材料;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三项总分150分(含150分)以上且单项成绩均达到30分(含30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六、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1500元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算报酬;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大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二)被聘用的辅警人员经费按县政府批复的2.78万元/年、人(含五险)标准执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发放旅差费;不提供住宿;被聘用辅警人员伙食安排在工作单位,伙食费按具体标准执行;辅警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所有被聘用辅警人员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七、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现聘用辅警标准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八、注意事项
(一)咨询电话:0771-3630701
0771-3627695。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参加考试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新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