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广西医科大学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8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
一、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三、 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5. 具有硕士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6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下载《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将上述两个表格及本人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资格证等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报名邮箱:hxbgs2013@163.com。邮件及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科室+应聘岗位”,如“张三+党院办+信息技术员”。
2.资格审查:我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07月0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过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南宁市双拥路8号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办公室。
4.现场确认须知: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须提供应聘岗位所需材料原件以及简历一份,并签署知情承诺书。
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未认真填写、信息不全、有误等造成报名或现场确认不成功的,责任自负;凡谎报或伪造个人信息或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将不予以安排后续考试。
5.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五、考试
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考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主管单位同意,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三种形式进行,考生须持身份证参加。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针对招聘岗位需要,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专业技能考试根据应聘岗位确定考试内容,满分为100分,时间为每人15-25分钟(试讲或实践操作10-2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
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6:4的比例计算百分制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综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在广西医科大学网站、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网站公布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公布当日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考生缺考或经人社部门核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考场满分值的70%以上,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官构成
(1)专业技能考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科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主管单位聘请专家等组成。
(2)面试考官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及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核
面试成绩合格者,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审查、道德品质、心理测试、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七、体检
通过考核者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自理。
八、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结果合格者,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发布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医科大学网、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网。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见习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若应聘人员为博士学位研究生,一经聘用,学校将给予科研启动资金10万元,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连续5年提供税前每月0.5万元人才补贴。
十、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5356004
监督电话:0771-5356872
十一、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负责解释。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