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凌云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大功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白玛泽仁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黄凤萍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 员:吴再万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朱扬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再申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冉景鹏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梁福积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蒙一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代翔 县教育局局长
陈家琪 县人社局局长
赵昌余 县编制办主任
吴先湘 县财政局局长
万再华 县卫计局局长
郭兰芬 县公安局副政委
李春艳 县人社局副局长
郁再维 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许秀坤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人事纪检监察股,办公室主任由李代翔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秀坤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人社局、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指导我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
县(市区) |
学校 类别 |
分学科拟招聘特岗教师岗位数量 |
|||||||||||||
合计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科学) |
历史 |
地理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
凌云县 |
农村 初中 |
50 |
2 |
8 |
6 |
3 |
2 |
4 |
4 |
4 |
5 |
2 |
2 |
4 |
4 |
农村 小学 |
50 |
2 |
15 |
15 |
|
|
|
|
|
4 |
3 |
3 |
4 |
4 |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三)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gxbys.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月15日—24日。
2.资格审查:教育局工作人员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28日17:30前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9-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凌云县教育局三楼人事监察股(凌云县泗城镇东风社区正北小区160号)。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装入档案袋):
2018年凌云县特岗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
2018年凌云县特岗教师招聘附加分评分表;
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
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无、往届毕业生必有);
应届生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教育证明(专科毕业生提供);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上交近期免冠1寸(蓝底)2张。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者于2018年7月13日到凌云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7月14日。
2.面试地点:凌云县第二中学。
3.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由评委在开考前5分钟进行现场抽签命题。
(2)面试(试讲)教材范围:小学阶段3—4年级,初中阶段7—8年级(其中化学9年级)。
(3)面试(试讲)成绩为100分,面试(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等,面试(试讲)全部结束后即公布被面试者的成绩。
(4)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每位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试讲)情况,在《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上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要素最后得分;各要素最后得分之和作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试讲)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试讲)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组织领导、评委组成、方式、评分标准、评定办法、命题方式要求、组织实施、纪律要求与《凌云县2018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工作方案》相同。
5.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人数较多,不能安排在同一试场面试,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设置试场,并将招聘计划数平均分配到试场,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试场,根据各面试试场考生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本试场考生之间竞争本试场招聘指标)。
6.成绩确定:总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附加分最高为5分)。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18年7月20日。
2.体检地点:凌云县人民医院。
3.体检人员: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执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体检组安排凌云县人民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得录用。空缺的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人员不足的,从专业相近;专业相近人员不足的从落选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招聘岗位出现自愿放弃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的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人员不足的,从专业相近;专业相近人员不足的从落选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岗位人选进行体检,根据体检合格结果给予补充人员。放弃受聘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根据体检合格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凌云县教育局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集中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于8月6-10日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报到时间:2018年8月5日15:00—18:00,培训报到地点:凌云县第二中学。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不收取培训费,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经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期间一旦有空缺的,空缺的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人员不足的,从专业相近;专业相近人员不足的从落选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后参加培训。
(六)名单公布
8月2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经教育厅审核合格后,由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8月31日,由县教育局按照特岗教师招聘的有关规定,与被录取人员集中在凌云县第二中学会议室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相关要求执行。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凌云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联系,联系电话:0776-7618500。
附件:1.2018年凌云县特岗教师招聘附加分评分表
2.《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
凌云县教育局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附件1
2018年凌云县特岗教师招聘附加分评分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出生 年月 |
|
学历 |
|
应往届 |
|
毕业时间 |
|
||||
籍贯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序号 |
内容 |
项目 |
分值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评分说明 |
|||||
1 |
户籍 |
凌云县 |
2 |
|
|
验户口薄 |
|||||
2 |
教师子女 |
1 |
|
|
验单位、教育局证明 |
||||||
3 |
学历 |
本科 |
1 |
|
|
验毕业证 |
|||||
4 |
政治 面貌 |
党员(含预备) |
1 |
|
|
验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
|||||
合 计 |
5 |
|
|
|
|||||||
评分员签名: |
|||||||||||
评分时间: 201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