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我市共招聘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400名,其中初中教师150名,小学教师250名;中等职业学校特设岗位教师9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义教特岗”招聘对象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①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③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合格学历、普通话等级合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身体条件合格)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范围。
2.“中职特岗”招聘对象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①普通高校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及其他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一定教育教学或企业(行业)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或国民教育本科。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合格学历、普通话等级合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身体条件合格)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
1.复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复审对象: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报名北流市“特岗教师”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复审时间:2018年7月3日—5日
复审地点:北流市教育局七楼(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
2.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往届毕业生均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
(2)专科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3)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毕业生须提交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证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5)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政府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者或其他各种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等),须提交荣誉证书和文件或学校证明。
(6)报名登记表。
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政审计分的方式,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政审计分满分为20分(不计入面试成绩),计分办法如下:
(1)学历分:本项最高分为8分。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本院校毕业生加8分,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院校毕业生加5分,普通高校全日制三本院校毕业生加3分,非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加2分。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加3分。
(3)荣誉分:本项最高分为6分。其中优秀毕业生加3分,政府奖学金加3分。每项荣誉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加3分。
如政审分相同,依次以学历及毕业院校类别(一本、二本、三本)、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确定名次先后。如还相同,再依次以北流籍、党员、获奖情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等)确定名次先后。
如有的学科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达设岗数,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空缺的岗位数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它学科岗位使用,并按政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公布面试人选
2018年7月9日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70分(含)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聘用。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上午8:30点开始)。
面试地点:面试公告通知。
5.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以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如本岗位无面试合格的考生可递补,空缺的岗位数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它学科岗位使用,并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3.体检时间、地点:待定。面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告。
(五)选岗、签约
1.选岗对象。选岗对象是体检合格的人员。
2.选岗办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通过抽签确定次序先后。
3.签约。已选岗的人员与设岗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4.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告)。
三、上报审批
签约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我市拟聘人员名册上报到自治区教育厅,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后正式聘用。
四、集中培训
8月10日前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五、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按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北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