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用人机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
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用人。
二、面试对象
㈠报考荔浦县教师岗位,参加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㈡报考荔浦县教师岗位,参加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考经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非乡镇学校岗位,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㈢报考荔浦县教师岗位,经同意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乡镇学校岗位,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6月27—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需提交身份证,可委托代领)。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附件),请携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
㈠面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
抽签时间为6月30日早上8:30,试教时间从9:30开始。各考生根据安排的面试科目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于6月30日早上8:30前到达各科候考室参加面试。8:30未到者视为迟到,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㈡面试地点:荔浦县荔城镇第二小学(荔城镇城东街中园路165号)。
四、面试方式及赋分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试教。分值为100分。
五、面试内容及要求
1. 面试内容:
?小学语文、数学科目试教内容从我县使用的现行三至六年级相应学科教科书(均为下册)中抽选。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体育科目试教内容从我县使用的现行七至九年级相应学科教科书(均为下册)中抽选;初中物理科目试教内容从我县使用的现行八至九年级物理教科书(均为下册)中抽选。
?高中语文、美术等科目试教内容从我县使用的现行高中学校一至三年级相应学科教科书(均为下册)中抽选。
④幼儿教师试教内容从我县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使用的教科书中抽选。
2.面试要求:通过现场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试教。试教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教学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包括:对教材的分析和把握程度、专业知识能力、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
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要求考生独立备课(不能带任何资料及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备课室,备课所需的教材、笔、草稿纸等由考点统一提供),备课结束,由引领员带入考场面试。
3.面试操作流程
8:50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9:30第一位考生进入考场,主考官向考生宣读面试导语,告知考生试教时间为10分钟,宣布试教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考生试教。
4.面试命题:面试题在面试前组织命题组命制,命题阶段实行封闭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面试的组织及程序
面试考点分别设立考务办公室、候考室、备课室、课堂试教室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1. 试教面试考场安排
根据招聘职位设六个面试科目组:中学语文历史美术组、中学数学物理生物体育组、中学英语组、幼儿一组、幼儿二组、小学语文数学组,各组面试同时进行。
2.成立考官小组
每个考场设考官5-7人、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监督(计时)人员2人。考官由本学科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评委库随机调出,同时坚持考生亲属人员回避制度)。
七、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人选的确定
1.面试成绩按各位考官评分结果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有效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3.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相同职位招聘数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如无笔试成绩的,需增加面试,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选。按照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其他考生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3日公布在荔浦县教育局大门。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8年荔浦县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面试纪律
㈠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浦县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面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㈡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㈢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⒉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⒊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㈤严格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㈥考生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进入候考室的,须关闭电源,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进行统一保管。如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透露本人的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相关信息,如违反规定,由考场监督员提出警告,做好记录。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考生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再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公布在二小。面试期间,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否则作违纪处理。
本公告由荔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773--72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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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考场安排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荔浦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