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8年7月2日(星期一)至7月3日(星期二)(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第三十八中学(南宁市江南区南站路35号)一楼多媒体教室(入大门后直行20米),联系电话:0771-4810932。
三、面试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下载打印《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贴与网上报名时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亦可粘贴电子照片后与登记表一同打印);设置为单面一页,统一用A4纸印 (下同)。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普通话等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2018年应届毕业生交就业推荐表1份;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各1份(例如,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证明材料比如工作经历证明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入围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内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也须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7月2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在7月20日前提供学位证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面试资格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需要审核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
3.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传真号码:0771-4810932),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0317办公室)现场审核,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按手印,材料可传真,原件通过快递邮寄),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5.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会提前5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五、注意事项
1.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请各收阅此公告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在2018年江南区教师公考群中以报考岗位号末三位数 +姓名接龙回复。
2.考生主动向门卫出示《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凭此进入面试复审地点。
3.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教学重地,外来车辆严禁入内,请考生选择好出行方式,若有驾驶车辆,请停放校园周边,自行妥善保管。
4.考生可乘坐64路、61路公交车至资格复审地点(64路站点位于学校大门旁,61路站点位于学校大门约200米处)。
5.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周边无文印商店,请考生准备好各所需材料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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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