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报考的,还必须提供专业是师范教育类的学校证明或当年的学校招生计划供审核。
2.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报考的,还必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证明。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或者信息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内将面试资格复审材料以发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503室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770-28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