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招聘名额为110名,其中男性95名、女性15名。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从事勤务辅助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西林县常住户口的公民;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 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1日至2000年6月21日间出生);
4. 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复退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 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总成绩加2分,不实行累计加分:
(1)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部队退伍、复员军人;
(3)未脱贫在册贫困户;
7. 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取消聘用资格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 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 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6. 在岗的西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
7.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电话报名、委托报名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西林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考生可自行下载电子版填写后打印),携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符合岗位要求和加分情形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6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18年6月25日上午8:00至6月29日下午18:00止(每天报名时间:8:00——18:00,中午接受报名)。
3. 报名地点:西林县原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西林县八达镇新兴路037号,县公安局大门左侧约20米)
(二)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另计分数,不排名。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起跳摸高。标准按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国考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成绩进行排名,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再根据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人员组织符合体检的考生按照本次招聘体检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到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公告为准。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
严格按照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八)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将拟聘用人选方案报中共西林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实行三年一聘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每人每月工资2300元,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社保待遇,单位部分每人每月697.77元(按全区各年缴费最低基数缴纳),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每人每月280.6元(按全区各年缴费最低基数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个人工资(2300元)中扣缴。享受餐费补助和年度绩效考评奖励(按照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聘用期内,聘用人员统一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聘用期间每季度考核一次,两次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四)招聘工作过程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七、建立西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选人才库
此次招聘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人员列入西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选人才库,警务辅助人员流失时,三年内可以从人才库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聘用期限为流失人员当次聘用期限剩余时间。
报名咨询电话:西林县公安局政工室0776——8680750
西林县公安局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