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7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入围面试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各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事科。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入围面试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名登记表;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1.2018年6月30日上午8:30(星期六):报考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河池市中医医院、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人才共56人。
2.2018年7月1日上午8:30(星期日):报考河池市人民医院、河池市中医医院、河池市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共12人。
3.面试地点。
河池市卫生计生委办公楼(河池市金城中路284号)。
(五)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逐一向考生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对照参考答案、测评标准打分。
2.面试成绩的确定和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计算方法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二、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由面试考官组研究,请示考场主考后加试。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凡面试的职位,有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的,该职位不得空缺。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在当天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抽签前,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并交候考室监考员统一保管,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本公告发布以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联系电话:
河池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联系人:黄楚然,联系电话:0778—2281193)。
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