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梁瑜同志(附件)为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委党校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8年6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委党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2日—6月28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南宁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530007
监督电话:0771—2025627、0771—2619001
附件:南宁市委党校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2)
南宁市委党校
2018年6月21日
附件
南宁市委党校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2)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委党校 |
南宁市委党校 |
科员二(010003001002) |
梁瑜 |
女 |
壮族 |
171014000427 |
南宁市坤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25.7 |
73 |
3 |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