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其中男12名,女3名)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6月22日至1982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以及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7.具有田阳县户籍或者在田阳县有固定的住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4.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至6月30日,报名人数不足的则顺延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从百色市人才网(www.bsrcw.com)或者田阳县政府网(www.gxty.gov.cn)下载《2018年招聘田阳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求职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tyjwb@163.com邮箱。邮件名、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统一用“XXX(姓名)应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命名。2018年6月30日前报名者,报名有效。咨询电话:0776-3212488(田阳县监察委员会);
(2)现场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携带求职材料到田阳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大院内县委2号楼3楼)。
3.求职材料包含:
(1)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退役士兵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提供相关证件电子版扫描件,现场报名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1套。
(2)网上报名需提供近期电子版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需提交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至7月3日。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定。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体能测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以百分制进行,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由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应聘人员实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
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4.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实际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递补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百色市人才网(www.bsrcw.com)及田阳县政府网(www.gxty.gov.cn)进行公示5日(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正式聘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由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聘用合同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正式聘用者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1.月工资:按照阳政办发〔2012〕128号文执行,每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人民币。
2.年终绩效奖:每年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其他:用人单位每年提供服装及单警装备等。
六、岗位职责和工作模式
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警务辅警实行监察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双重管理,执行监察留置对象看护任务时,由县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和管理;不执行看护任务时,由县公安局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
(一)岗位职责
1、执行监察留置看护任务;
2、无留置看护任务时,由县公安局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二)工作模式
1、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2、执行任务期间实施轮休、轮岗制度。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面试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有关涉及招聘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田阳县监察委员会
田阳县公安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