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聘任制审判辅助人员12名(其中书记员7人,司法警察3人, 司法行政人员1人,网络管理员1人)。
二、聘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警察工作,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计算机操作、办公应用能力;
4、书记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司法警察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司法行政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文秘专业优先;网络管理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无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6、有法院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三、薪酬待遇
工资面议。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定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出差按单位正式干警待遇报销差旅补助费。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于2018年6月20日至6月29日,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的相关证明材料,另附个人简历1份,到钟山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联系电话:8972363。
五、聘用方式
实行聘用制度。法院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岗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与钟山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内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随时解聘;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需续聘的,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合同期间如被录用为公考或事业编人员,可解除合同。
六、管理方法
按照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及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做出对聘用人员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钟山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