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精神,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把一批优秀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到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任教,解决我县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二、面试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原则。
三、面试招聘程序
(一)面试资格复审
1.审核时所需材料和要求:应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个人求职推荐材料等证件及材料;历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1-12日上午8:00—下午5:00
地点: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局5楼会议室
电话:0774—6282034
凡未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或复审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将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对象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上午8:00,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7月13日上午9:00至17:00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蒙山镇第二小学。
3.面试对象:报考蒙山县2018年“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方式: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采用小学课本内容(课本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具体面试内容由考官当场抽签决定,模拟上课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上课前可提前40分钟进行备课。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达60分以上为合格。应聘者面试分达60分以上符合录用条件,按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科目的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报名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进行面试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如出现同一学科录取到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则按下列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2)高学历优先;(3)师范类毕业生优先;(4)所学专业对口优先;(5)在以上方法都相同的情况下,由考官当场出题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确定。
(四)体检、公示及集中培训
1.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自身原因造成体检不合格或不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教育局另行通知,如果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手机号码停机或关机造成不能及时体检由应聘者负责。
2.公示。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相关部门审批。
3.集中培训。8 月10 日前由教育厅统筹指导各地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120 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及地点由教育局另行通知。
4. 2018年8月20日前将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进行统一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取名单。
5.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聘用单位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自治区公布的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订协议承诺服从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在我县农村小学上岗任教满3年。受聘教师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在农村小学任教者,取消录取资格。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由教育局确定并通知。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我县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 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 号)精神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
(一)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相关政策
(一)待遇。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拟聘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上岗,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与相关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上级相关文件落实待遇。
(二)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三)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 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 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 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 年后不能转岗。
本方案在特岗教师报名网、蒙山县人社网进行公布,我县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