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打造实力宜居平安生态幸福新岑溪,拟面向部分重点院校选拔1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生来岑实习锻炼。
一、实习时间
2018年暑假,实习期为1-3个月,具体时间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商定。
二、实习对象
1.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
2.专业要求:法学、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类、计算机类、城市规划、土木工程、新闻传播、行政管理、政治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植物生产及技术类、林学和林业工程类等专业。
三、实习补贴
用人单位或市人才办安排实习人员的住宿,为参加实习的人员购买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实习期不短于1个月,每月补贴1200元;硕士研究生实习期不短于1个月,每月补贴1000元。对每个参加实习的研究生发放补贴最高不超过3600元。交通补贴:报销一次实习人员来岑溪和学校的火车(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汽车交通费用。
四、招聘方式及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填写实习报名表(附件1)和个人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cxrc2019@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岑溪实习+最高学历+姓名+学校+专业”。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10日。
咨询电话:陈老师 0774-8222019,1817****012
3.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管理规定。如需请假的,须书面提出申请,注明事由、起止时间,两天以内的(含两天),由实习单位批准;超过两天的,须由市委人才办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期满,须按时返回销假。请假期间和不在单位指定地点住宿的,安全责任自负。
4.大学生实习结束时须填写《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盖章后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市委人才办根据《实习鉴定表》,对实习合格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
5.市委人才办不定期对实习单位和学生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的或没有认真履行实习职责的学生,将不予发放生活补贴,取消实习实习资格,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所在高校。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岑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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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岑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