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各项职责及庭领导、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拥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速录能力在每分钟60字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五官端正, 机智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港口区法院相同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购买五险,工作满一年后购买公积金。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3日
2、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报考条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港口区法院邮箱:jy9226@163.com
五、考试
我院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面试、机试。
1、面试
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仪表风度、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能力及专业知识。面试过程中考官可以根据需要对应聘者发问和追问。
2、机试
机试内容:考察书记员岗位必须具备的电脑应用能力及打字速度。试题为电脑速录题一题,由本院人员朗读庭审笔录,应聘者概括基本含义并录入电脑。考试时间为每人2分钟。
六、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通过面试及机试考试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0-2861041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