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 身体条件:符合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 政治面貌:党员或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5. 性别:男女不限。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 招聘职位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工作人员1人
三、 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分报名、考试、体检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请将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发送到邮箱:174441661@qq.com,或径送市直机关工委(崇左市行政中心人大区204室)。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7月6日。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法进行。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四) 聘用
对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崇左市直属机关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聘用人员的聘用,一律实行合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待遇32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金)。
不尽事宜,请咨询:0771-7969601
附件:个人基本情况表
崇左市直机关工委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