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笔试及体能测评的对象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5日期间报名应聘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岗位并且通过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笔试的时间、地点
笔试试卷的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作文题;
(一)笔试时间: 2018年7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二)笔试地点: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可乘坐K1、19路公交车到达)天和一号教学楼602、603教室,考场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三、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项目和标准
(一)体能测评时间: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8:30-10:30;
(二)体能测评地点: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田径场(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可乘坐K1、19路公交车到达);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标准,原则上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四、面试的对象、时间、地点
(一)面试的对象:经笔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人员,具体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来宾交警”上发布;
(二)面试时间:2018年7月5日(星期四)8:00-12:00;
(三)面试地点: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10、111、112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麒麟路136号);
(四)集合地点: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体馆。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退役士官士兵)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打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各二份,以及水性笔具等考试用具,并于2018年7月3日上午9:00前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于2018年7月4日上午8:15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 (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田径场内报到并查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前,各参加应聘人员要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向考核组报告,自带饮用水及少量食物,自备运动装备,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并签订承诺书。
(三)笔试、体能测评结束后,于7月4日下午在“来宾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评结束时所有应聘人员须签字确认本人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18年7月5日8:00前到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体馆集合点名签到等待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笔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来宾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