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对象为2018年应聘象州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后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已报名应聘我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并通过初审的人员。
(二)复审时间:应聘人员于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象州县教育局交验相关证件。
(三)复审地点:来宾市象州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四)复审需提交的个人材料。
1.本人报名表(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2.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个人电子学历(注册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以便现场确认及提交);5.教师资格证;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所提供验证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好,并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个人姓名)
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验证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8年7月7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象州中心校城关校区(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26号)。
四、面试的方式
(一)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采取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考官对面试对象的模拟课堂教学进行现场听课。
(二)面试的顺序、时间。模拟课堂教学的顺序和内容于面试当天通过抽签形式决定。模拟课堂教学的时间为10分钟,备课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时间为30分钟。“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负责提供备课所需要用的教材、参考书及草稿纸。
(三)面试成绩的评定和使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并按岗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聘。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3.空岗递补以及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 从应聘的合格人员中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确定拟聘对象:
(1)、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与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2)、非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的;
(3)、同类专业:以一本、二本、三本、大学专科等学校层次依次排序;
(4)、如以上条件仍未能确定拟聘用人员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在测试工作全部完成后由象州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7日下午6:00左右在面试地点公开栏公布,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名单。
其他面试相关的具体事项,另见面试须知(7月6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时发放)。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2-4305922。
象州县教育局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