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考生在笔试中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8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下午16时前完成。
四、递补时间
递补时间截止到7月4日上午12时。
五、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下载打印《2018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符合报考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需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达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二)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四)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按手印,材料可传真),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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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