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拟定于2018年7月3日进行入围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体检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入围体检人选为该岗位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入围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通过面试的考生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入围人选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7月3日(星期二)进行。请入围体检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二)体检人员请于2018年7月2日下午15:30分到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及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当天,体检人员需持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
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相关事宜,请与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联系。电话:0776-6226993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