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50人,其中男性辅警30人,女性辅警20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协助民警开展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对象的安全监管和陪护工作,以及应急备勤、巡逻防控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嗜好。符合辅警队员政治思想素质要求。
(二)辅警员:男性身高165cm、女性身高155cm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文化程度中专(含高中)以上。
(三)部队复退军人、体育特长生或视实际情况优先录取。
(四)户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政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影响警容纹身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岑溪市就业服务中心(岑溪市广南路85号,电话:8222833)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有驾驶证、复退军人复退证的请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岑溪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岑溪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填写《岑溪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报市公安局审核。
(三)聘用办法:
通过面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核和体检确定聘用对象,按1:1比例进行体检。面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辅警员月工资23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保)。装备经费、办公经费、服装经费按公安局辅警队员的保障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开支。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按照实际情况享受执勤补助20元/天至50元/天,执勤补助金额按实际执勤天数发放。
六、聘后管理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由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三年,凡聘用的辅警需服从安排,服从分配。
七、检查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守则,由市监察委负责指导监督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择优聘用。
岑溪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