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锦秀 市长
副组长:蒙家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蒙爱杏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成 员:黎 宏 市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黄建全 市教育局局长
梁植聪 市人社局局长
陈林才 市编委办主任
廖 科 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黄建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有张培旭、罗玲、凌玲、李家标、黄荷、黄石勇、莫民强、蔡珩、黎军、徐伟长、黄燕军,办公室电话:3388037。
二、选调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较高业务素质。
(二)年龄要求,女不超40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不超45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 毕业。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毕业班教学经验及班级管理经验。
(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
(六)在同等条件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先选调。
三、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桂平市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的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7月5-- 6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桂平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
(二)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近五年以来教育教学业绩获奖证书。
2.提交本人的学习工作简历。
3.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以上材料证件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试教
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教育、人社、编办、财政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调相关学科教师为考官,进行试教。
(一)试教方式:试教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2分钟。说课内容提前通知试教人员。
(二)试教人员的确定:报名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经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筛选,按学科选调人数1:2确定试教人员,公布试教人员名单。
(三)试教时间、地点
试教时间:7月中旬
试教地点:桂平市西山镇中心小学
七、综合考察
拟选调人员的确定,以试教成绩分与近五年以来教育教学业绩获奖分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学科教师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一)说课评分
教学目的要求10分,教学内容25分,教学方法30分,教学素质15分,合计80分。
(二)教育教学业绩评分
1.自治区级以上劳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8分/次。
2.贵港市级劳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5分/次。
3. 桂平市级劳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2分/次。
4.高考成绩奖,贵港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次、3分/次、2分/次;桂平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次、2分/次、1分/次。
若高考成绩没有分等级评比而只评优秀奖,则每获一次高考优秀奖,贵港市级2分/次,桂平市级1分/次。
此项教育教学业绩满分为20分。
八、聘用
根据综合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经市领导工作小组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及岗位竞聘手续。